中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研究中心在沪成立

TT发布日期:2014-07-04阅读次数:3330

  日前,中国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暨中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研究中心成立大会在上海举行。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复旦大学党委书记朱之文,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张新,上海市金融服务办主任郑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陈学军,上海市金融党委副巡视员姚嘉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焦瑾璞、副局长孙天琦,上海银监局副局长蒋明康、澳大利亚金融中心主任KevinDavis等出席会议。

  中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研究中心是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和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合作建立,旨在利用高校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科研创新能力等优势资源,将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促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各项工作,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屠光绍在致辞中指出,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已成为一项全球性热点议题。加强行为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保持金融市场有效性、维护金融稳定、构建和谐金融的重要保障。上海市委、市政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和中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的建立表示祝贺和支持,希望该中心未来发展为我国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重要研究基地。

  目前,金融消费已成为国家服务产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亦逐渐成为机构和个人消费者投资与消费行为的常态。2014年,互联网金融兴起,传统金融业谋变,2014年也将成为中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新纪元”。为了应对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与发展,金融消费形式愈发多样、金融消费权益纠纷愈发频繁的新趋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此次携手创设“中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研究中心”将对接国际、立足本土、优势互补、协力研究,为中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实践提供学术支持和政策建议。

  朱之文指出,中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的成立正恰逢其时。希望今后中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研究中心能够充分利用中国人民银行和复旦大学的力量,加强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研究,提出建设性的政策建议,为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和谐金融的构建贡献力量。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华庆也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并提交了主题为“论行为监管与审慎监管的关系”的书面发言。他指出,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之间并不必然冲突,但也并不必然和谐,若处理得当,两者之间将会相互促进、互为补充,一旦处理不当,往往会忽视某一方面,忽视行为监管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出现监管空白,进而诱发一些系统性风险,影响微观审慎监管的有效性,影响金融稳定,阻碍金融发展,降低金融消费者对金融市场的信心。我国应未雨绸缪,进一步重视行为监管,实现行为监管和审慎监管的有机平衡,最大限度发挥两者之间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的作用。

  张新在致辞中希望中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研究中心将来能为我国行为监管体系的构建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有份量的政策建议。郑杨、Kevin

  Davis教授、焦瑾璞分别从不同角度就中国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行了主题发言。

  此外,本次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还就两本读物—《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良好经验》和《金融知识普及读本》进行了新书推介。

  《金融知识普及读本》是在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金融稳定局、支付结算司、货币金融局、国库局、研究局、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等司局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支持下,在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团队积极参与下,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牵头组织上海总部、武汉分行、广州分行、西安分行等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共同编写。旨在使金融消费者更好地学习金融、了解金融,提高其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享受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成果。

《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良好经验》是由世界银行基于2008年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动态和相关国家的良好经验,编著的涵盖银行、证券、保险(放心保)、非银行信贷机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的良好经验和建议,为世界各国监测评估本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现状提供了一个非常权威的参考标准和评估手段,得到了各个国家的广泛使用与一致好评。在世界银行北京代表处的大力协调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取得了世界银行的授权,安排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良好经验》进行了翻译。

来源:上海金融报